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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以来沪市无新增受处分公司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第热线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从处分类型看,今年受到两大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司达到5家,分别为深市的振东制药、振兴生化和沪市的中创信测、中恒集团和秋林集团,其余33家公司均为交易所通报批评。

  截至目前,中小板退市制度出台后,还没有一家中小板公司受到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证券时报记者 刘雯亮

  根据深交所、上交所网站显示,截至目前,今年共有38家公司受到两大交易所处分。尤其是9月份,两市新增12家公司受处分;10月份以来,两市新增4家公司受处分,这16家公司全部是深市上市公司。

  上述38家公司中包括3家沪市公司,分别为中创信测、中恒集团和秋林集团。今年7月,由于中恒集团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其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一些违规事项,上交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的规定,给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公开谴责。自7月24日以来,沪市尚无新增公司受处分。

  在35家深市公司中,有20家为主板公司,12家中小板公司,3家创业板公司。在10月份新增4家受处分公司中,3家为深圳主板上市公司,如佛山照明、*ST吉药、*ST领先;1家为中小板公司,为彩虹精化。经查处,佛山照明在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投资、关联担保、关联财务资助等四个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如2009年至2011年期间,公司分别与公司董事长钟信才之子所控制的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佛山市斯朗柏企业有限公司、上海亮奇电器有限公司等进行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5302.81万元、7578.19万元及8607.61万元,上述行为均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披露义务。鉴于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第45条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深交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从处分类型看,受到两大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司达到5家,分别为深市振东制药、振兴生化和沪市的中创信测、中恒集团和秋林集团,其余33家公司均为交易所通报批评。

  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退市制度意见征求稿》,在原有的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上,新增“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条件。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中再次重申了上述条件。同样,中小板退市制度沿用了这一退市标准,但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很明显,创业板退市制度推出后,振东制药成为第一家受到公开谴责的创业板公司。截至目前,中小板退市制度出台后,还没有一家中小板公司受到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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