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9月27日 05:10 |
作者: |
刘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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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本月起我国资本市场首部诚信监管规章《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证券时报记者从北京证监局了解到,目前查询使用诚信档案已成为北京证监局在日常监管和许可审核中的必经程序,下一步,北京证监局将着力做好诚信档案对外服务工作。 依据《办法》要求,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首次提供三类对外服务:一是有关市场主体可以申请将受表彰、奖励、评比和信用评级信息等正面信息记入诚信档案;二是在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等主动公开信息外,有条件接受非主动公开信息查询申请;三是接受市场主体关于诚信信息更正的申请。依据《办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将上述三类对外服务业务授权各地派出机构。 北京证监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保证《办法》顺利实施和对外服务业务有序开展,北京证监局已统一对外服务窗口,科学设置业务流程;及时下发辖区通知,畅通对外服务渠道;不断完善局内制度,夯实档案基础内容。 针对《办法》将上市公司公开承诺事项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内容,该负责人表示,北京证监局正在梳理辖区内220余家上市公司关于资产重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准备做好录入工作,并争取实现常态化运行。(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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