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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收购加拿大尼克森获加法院及尼克森股东批准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9月22日 06:03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9月22日证券时报第头版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昨日发布公告称,加拿大当地法院已于当地时间20日批准中海油对尼克森公司的收购。
  公告同时表示,在当日召开的尼克森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约99%的普通股股东和87%的优先股股东批准了此项交易。
  中海油于7月23日宣布,已与加拿大能源公司尼克森公司达成最终协议,将以每股27.50美元的价格以现金收购尼克森公司所有流通中的普通股。交易总对价约为151亿美元。
  中海油称,交易的完成尚需获得法院和普通股股东本人或其代理人在特别股东大会上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的批准,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加拿大、美国、欧盟和中国相关部门签发的有关政府和监管批准。
  中海油表示,这一交易将使公司增加约30%的净探明储量和约20%的净产量,还将带来在油砂、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方面的经验,并将进一步拓展海外业务及资源储备。(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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