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9月17日 06:29 |
作者: |
冯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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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冯尧 力帆股份(601777)今日公告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19亿元的公司债券。值得关注的是,公司此次发债总额非常接近其发债上限。 据《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半年报显示,截至2012年6月30日,力帆股份净资产为49.73亿元。据此计算,力帆股份净资产的40%为19.89亿元,公司发债总额19亿元,恰好略低于此“红线”。 据公告,力帆股份此次发行的债券分为3年期品种和5年期品种,3年期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12亿元,而5年期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7亿元。利率方面,3年期品种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6%~7.1%,5年期品种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则为7.1%~7.6%。上述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力帆股份称,募集资金将用来改善债务结构、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力帆股份的银行贷款主要为短期借款,金额高达19.3亿元,占其负债总额的比例为31.73%;而其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亦达2.2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3.62%。在此财务结构下,力帆股份的经营比较容易受到银行短期信贷政策的影响。 不过,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3亿元。对此,力帆股份表示,公司拟通过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来锁定财务成本,控制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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