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9月13日 05:29 |
作者: |
吕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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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场人士透露,香港证券监管机构计划于年内发出指引,将以前必须按个别情况制定的豁免准则标准化,换言之,倘若个别海外企业符合监管当局的要求,申请赴港做第二上市时便可自动获得豁免。 根据香港目前的《上市规则》,在香港做第一或第二上市的要求没有明显区别。为此,港交所在两年多前就着手研究放宽部分要求,以便鼓励更多的海外企业赴港上市。其中,个别上市公司在港做第二上市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在另一市场做第一上市,而在港的股票交易在不削弱投资者保障的前提下,主要参照第一上市地的监管规则执行。(吕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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