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9月11日 06:12 |
作者: |
颜金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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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达股份(000782)9月7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处分决定。处分决定称,美达股份于2012年4月16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未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发生了一名拟参会人员所持的报到资料被抢事件,导致该名人员未能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身份参加该次股东大会。 深交所认为,美达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美达股份董事长梁伟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深交所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对美达股份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美达股份董事长梁伟东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交易所给予的处分,交易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抄报有关部门。(颜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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