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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盛重工收购全柴合同未解除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9月11日 05:57 作者 靳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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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靳书阳
  熔盛重工(01101.HK)收购全柴动力(600218)爽约后,其5.24亿元的履约保证金及6.4亿元的收购保证金,合计11.64亿元资金的去向成为市场最为关注的话题。
  全柴动力今日披露,熔盛重工撤回要约收购公司的申请并承诺此后一年不再对公司进行收购后,公司根据上交所要求,致函全柴集团股东全椒县政府对相关问题进行询问得知,全椒县政府与熔盛重工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目前暂未解除,双方正协商有关后续方案。熔盛重工的保证金仍存放于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全椒县政府将依照有关法规处置相关事宜。
  据悉,根据产权交易所的竞买保证金规定,若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转让方有权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
  不过,在熔盛重工终止收购全柴动力时,其首席执行官兼执董陈强在接受采访时公开表示,在中登公司的5.24亿元保证金应可顺利收回,另外6.4亿元正与政府积极协商。他还强调,收购失败受到欧债危机影响,相信各级政府都能理解。
  目前,全椒县政府声明与熔盛重工方面此前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暂未解除,或许表明保证金归还给熔盛重工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
  资料显示,2011年4月,熔盛重工以投标价格21.48亿元中标取得购买全柴集团的权利。熔盛重工通过受让全柴集团全部股权,间接持有全柴动力44.39%股权,全面要约收购即被触发,熔盛重工需以16.62元/股向除全柴集团外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当时,熔盛重工已将全部转让价款的30%即6.4亿元缴纳给安徽产权交易所,另有5.24亿元存入中登公司,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2012年8月21日,全柴动力披露,熔盛重工已撤回要约收购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并承诺此后的一年内不再对公司进行收购。同日,熔盛重工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返还全柴动力要约收购的5.24亿元保证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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