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9月11日 05:30 |
作者: |
徐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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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工作,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要求,要继续完善大病保险相关制度,提升大病保险服务能力。参与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必须将大病保险列入自身的整体发展规划,要有意愿、有能力进行长期服务。 陈文辉表示,要对大病保险相关制度进行细化规定,制定大病保险示范产品(条款),完善大病保险统计制度和财务独立核算规定。制定大病保险服务标准,简化报销手续,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务"和"异地结算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强化大病保险监管指导,严厉惩处承办保险公司的违法违约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陈文辉同时要求,参与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必须将大病保险列入自身的整体发展规划,要有意愿、有能力进行长期服务。总公司要对分支机构进行业务、财务和信息技术等支持,"确保做一个项目要成功一个,要把每一个项目都做成精品项目。" 此外,就《意见》的出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总裁李玉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湛江模式"、"太仓模式"为代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星星之火",终于有望在利好政策推动下形成"燎原之势",该公司将积极参与承办大病保险。(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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