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24日 06:03 |
作者: |
郑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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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昨日发布公告称,经与宁波、安徽、湖北、四川、云南省(市)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五期)。 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231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31亿元。其中宁波、安徽、湖北、四川、云南省(市)额度分别为8亿元、56亿元、51亿元、67亿元、49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五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期限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74%,7月2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26日发行结束,7月30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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