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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胜诉变脸 拒付律师费遭国浩起诉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24日 06:03 作者 李雪峰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7月24日证券时报第1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见习记者 李雪峰
  “唯冠拒付律师费,毫无根据可言,根据我们的判断,法院将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对我们有利的判决。”国浩律师事务所的谢湘辉律师昨日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上周国浩已将唯冠起诉至深圳盐田区法院,尽管目前尚未立案,但国浩并不担心诉讼会出现变故。
  国浩律师事务所是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事务所,几乎全程参与了唯冠与苹果之间的诉讼,而谢湘辉律师则是主要的代理律师。经过旷日持久的举证与审理,广东高院最终于7月2日宣布唯冠与苹果达成和解,由苹果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以获得IPAD内地商标权。
  本来是相对圆满的结局,但由于唯冠拖欠国浩约240万美元(约合1500万元人民币)律师费拒不支付,上周国浩已将唯冠起诉至深圳盐田区法院。换言之,在唯冠、苹果和解之前,国浩与唯冠还是合作伙伴,而和解之后,这对合作伙伴却将对簿公堂。
  “按照业内一般规则,在诉讼之前,我们应收取部分甚至全部费用,但唯冠与苹果的诉讼较特殊,因此我们并未提前收费。该案件自最初立案到最终和解,国浩始终垫付律师费用,现在唯冠收到和解金却不支付律师费,我们对此表示愤慨,因此才起诉唯冠。”谢湘辉告诉记者,在唯冠与苹果的案件中,国浩承担了极大风险,因为国浩与唯冠签订的是风险代理协议,一旦唯冠败诉,则国浩不会收到一分钱的律师费,只有唯冠胜诉,国浩才能获得律师费。而现在唯冠已经胜诉,却以种种理由拖欠律师费。
  谢湘辉说,由于国浩签订的是风险代理协议,因此完全可以按照业内30%的费率收取律师费,但国浩并未如此,依然将费率定在4%,上述240万美元即是据此得来。他说,在唯冠赢得IPAD商标官司的整个过程中,国浩付出了大量的成本,包括动用京、沪、深在内的大量律师团队,该成本即是唯冠的维权成本。因此谢湘辉相信,盐田区法院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判令唯冠支付律师费。
  对于唯冠拒付律师费的原因,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唯冠负债累累,债权人对苹果支付的6000万美元虎视眈眈,若国浩再收取240万美元律师费,则债权人所能分配的收益必然相应减少。事实上,6000万美元远不能抵偿唯冠的负债。
  对此,谢湘辉坚决反对,“我们早已与唯冠的债权人签订了债权人协议,债权人同意我们在唯冠胜诉后收取律师费,拿债权人作为拒付律师费的理由显然是毫无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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