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16日 05: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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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海南省金融办获悉,海南省日前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对于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其融资比例最高可放宽至资本净额的200%。 根据意见,对于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其融资比例最高可放宽至资本净额的200%,资金来源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法人股东定向借款、资金拆解等。对运行情况良好、合规经营、连续两年考评为优秀或良好的小贷公司,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合作开展资产转让等业务,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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