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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一言堂 宁波GQY控制人主动让权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09日 06:00 作者 李雪峰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7月09日证券时报第2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见习记者 李雪峰
  在上市公司高管离职公告中,“因工作调动”或“因个人需要”等理由司空见惯。相比之下,日前宁波GQY(300076)实际控制人郭启寅辞去总经理职的理由显得与众不同。
  郭启寅于7月2日辞去总经理一职,保留董事长的职务。该公司公告称是为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互为制衡的机制。换言之,郭启寅并非个人需要,而是基于公司的整体考虑。
  记者注意到,相当一部分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系于一人。如南风股份创始人之一杨子善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莱美药业的董事长邱宇同样兼任总经理,此外还有上海佳豪、安科生物、华兰生物、道博股份等。
  相对于国有控股公司,民营类上市公司发生此类现象概率更高。如2009年10月30日首批登陆创业板的28家公司中,共有10家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为一人兼任,而今年6月份以来上市的14家创业板公司中,共有包括海伦钢琴在内的5家公司出现了同样的情况。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现代企业的重要标志。深圳一位从事法律工作的陈先生告诉记者,董事长是公司所有权的代言人,总经理则掌握着公司的经营权。治理结构相对明晰的企业一般会适当分离两权,由不同人担任董事长与总经理,但我国法律在这方面并无具体的规定。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彭日光也表示,“我国法律不反对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但实际上倾向二者适度分离,聘请职业经理人担任总经理或是上市公司改善治理结构的一种趋势。”
  彭日光还认为,只有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不同的人担任才符合两权分离原则的认知是对两权分离存在误解。彭日光指出,一人身兼两职并不影响两权相互制衡,董事长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同样要对董事会负责,只要职责明晰,即便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所有权与经营权也可以做到适当分离和相互制衡。但目前很多公司“一言堂”现象较为严重,即实际控制人股权过于集中,若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与总经理,则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将造成不良的影响。
  宁波GQY就存在实际控制人股权过于集中的问题,郭启寅夫妇直接持有宁波GQY27.66%的股份,并通过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宁波GQY30.02%的股份,此前郭启寅同时担任董事长与总经理,难以解决“一言堂”的问题,郭启寅遂辞去总经理一职,并外聘职业经理人齐明担任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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