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30日 06:59 |
作者: |
文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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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文雨 根据深交所、上交所网站显示,今年上半年以来,共有17家公司受到交易所的处分。其中,包括16家深市公司,1家沪市公司,为中创信测。 在16家深市公司中,8家为主板公司,占据了深市公司一半的份额。如今年6月,由于国恒铁路分募集资金补充流通资金的使用期限已经超过6个月,未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违法其公开承诺,受到交易所通报批评。而早在去年1月,深交所发布《关于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也对国恒铁路进行通报批评。可见,对于公司“二进宫”,有业内人士认为,公司方面有必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视,并严格遵守证券法律及法规。另外,剩余5家为中小板公司,3家为创业板公司。 在处分类型看,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有3家公司,为振东制药、振兴生化、中创信测,其余14家公司均为交易所通报批评。据悉,深交所处分按严厉程度分为内部批评、通报批评与公开谴责。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中,深交所对“公开谴责”进行界定,主要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虚假陈述、滞后披露、故意遗漏等违规行为,以及公司运作中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违规担保等行为。 正如深交所强调,现行退市条件中缺乏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指标,虽然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未达退市标准,但经常发生重大不规范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非常有必要增加相应的指标作为退市条件。由于规范运作涉及公司运作的诸多方面,难以全面列举,因此以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这一综合性指标作为一项退市条件的操作性更强。 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退市制度意见征求稿》,在原有的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上,新增“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条件。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中再次重申了上述条件。同样,本周四新鲜出炉的中小板退市制度沿用了这一退市标准,但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很明显,创业板退市制度推出后,振东制药成为第一家受到公开谴责的创业板公司。截至目前,中小板退市制度出台后,还没有一家中小板公司受到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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