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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孵化器”式金融服务模式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26日 06:18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6月26日证券时报第7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近日,由中国银行牵头运作的深圳市巨龙科教高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嘉力达实业有限公司国内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成功发行。开启了商业银行主导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之先河。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中小企业在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换本付息的公司债券。为有效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经过近6个月的筹备,上海、深圳证交所于5月23日分别发布实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方法》,标志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正式开闸。
  中国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销售与研究、定息收益、杠杆及机构融资、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环球商品等业务,在香港、北京、上海、新加坡、伦敦及纽约设有机构,是一家具备跨境服务能力的全功能型大型金融机构。在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过程中,中国银行全程跟进、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保险、证券联动的综合经营优势,针对企业发展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特点,提供从银行贷款、供应链融资、债券发行、IPO上市和后市维护等几乎所有融资工具和渠道,全程覆盖中小企业的成长历程,提供“孵化器”式的全面金融服务方案,做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在该行争取下,监管机关同意商业银行可以作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受托管理人,并专门对原讨论稿进行了修订。这是商业银行首次在交易所债券市场担任此类角色,不仅有利于对发债募集资金进行控制,而且当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时,将代表全体持有人从维权目的出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行动建议并参与执行,将极大提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上述创新,对于私募债券的推出、发展而至壮大,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目标客户的选择上,中国银行坚持“有保有压”,贯彻国家关于结构调整战略,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金融市场鼓励中小企业优化结构,引导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中小企业技改项目、创新型企业和高技术企业,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优先支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导向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企业、有市场竞争力企业、有良好成长性企业、信用记录良好企业和生产经营现金流稳定企业。动态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加强主动风险管理。严格落实《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有关政策要求,监控募集资金用途,使募集资金真正用于实体经济发展,坚决防止募集资金被挪用。
  中国银行作为国内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过程中唯一起主导作用的商业银行,再次走在了金融创新的前列。中国银行“孵化器”式金融服务模式的推出,将对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提高资本市场影响力产生深远影响。
  (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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