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05日 05:59 |
作者: |
于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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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就2012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年检发出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包括证券公司经纪人),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2年12月31日前的,均应参加2012年度从业人员年检。 协会要求,各机构应及时查询执业证书管理系统中“需参加年检人员名单”的变化情况。从业人员要想通过年检,必须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30个后续职业培训学时,且每年不少于15学时,其中必修学时不少于10学时,选修学时不少于5学时;此外,年检期间未发生违反证券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情形。本年度从业人员年检自7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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