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时报
港证监会咨询保荐人监管失职将被罚款及监禁三年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0日 06:11 作者 唐盛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5月10日证券时报第11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唐盛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9日宣布,就加强保荐人监管制度展开为期2个月的咨询。据悉,有关条例规定保荐人必须在上市前完成绝大部分的尽职审查,若招股章程内出现任何不实描述(包括重大遗漏),保荐人将要为此担负刑事责任,最高将被罚款70万港元及监禁3年。
  香港证监会在公告中称,保荐人不应对有关上市申请的陈述照单全收。另外,对于会计师、律师以及估值师所提交的报告,保荐人也必须做出合理审查,以确保披露内容可信并贯彻一致。同时还规定,每宗上市申请只可委任1名独立保荐人。
  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9日发表评论称:“经强化的保荐人监管机制可以提升市场的整体素质。”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72小时热点评论
 相关新闻
·涌港热钱堵不如疏 (05-10 06:11)
·卖家反悔 买家挠头 (05-10 06:11)
·香港楼市深度调查:新一轮涨潮将至 当年负资产淹没潮头 (05-10 06:11)
·五月游香港 酒店降价多 (05-08 11:29)
·港4月外储资产增加10亿美元 相当于流通量8倍多 (05-08 05:50)
·香港银公会:市场对人民币接受程度越来越高 (05-07 05:46)
·香港证监会本周将出台加强保荐人监管咨询文件 (05-07 05:46)
·[港股]香港4月份PMI跌至50.3 内地新业务订单急跌 (05-04 10:46)
·港税收创新高达2383亿港元 较前一年度上升14% (05-03 06:21)
·4月香港地产股普涨 (05-02 08:37)

证券时报每日要闻
证券时报24小时热门新闻
 博客48小时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