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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比例赔偿 杭萧钢构案居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之首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31日 07:17 作者 文雨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3月31日证券时报第4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2007年间,杭萧钢构案成为震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大案。经过两年的波折,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于2009年5月20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幕。在杭州中院民二庭主持下,原被告双方成功实现了全面和解。今年3月,最高法院在2009年至2010年度调解结案,并已履行完毕的调解案件中,通过层层审核,评选并公布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其中,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居首位。
  据悉,127位投资者先后以杭萧钢构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就安哥拉住宅建设项目上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对股民形成误导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杭萧钢构赔偿原告投资损失、佣金和利息等损失。2007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对杭萧钢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和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等违法行为。
  经过法院调解后,上述127件起诉案件中,只有7个案件不符合起诉资格,由原告代理律师撤诉。另有2个案件因双方在索赔金额计算标准存在分歧需开庭审理。最终,118件案件一次性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获得了82%的高比例现金赔偿。随后,剩余9件案件也顺利调处。
  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该案中,127位受损股民获得高达82%比例的现金赔偿,并已全部赔付到位,这是至今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受偿比例最高的案件,被称为“史无前例”的高额赔偿。原告代理律师之一的宋一欣律师则认为,在该案的诉讼时效刚刚到期后的一周内,杭州中院便启动并成功实现全面和解,堪为今后全国同类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解决的范例。值得一提的是,在诉讼时效届满后一周之内,该案通过调解圆满结案,堪称最快审结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这在证券民事赔偿司法实践中尚属首例。
  (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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