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29日 07:24 |
作者: |
郑晓波;刘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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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2年引进中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 2012年,为进一步加强证券期货监管力量,中国证监会继续加大中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力度,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包括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大型上市国有企业及中央有关部委,引进中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人员将在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工作,实行1至2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依据引进人员自身条件及专业方向,在证券期货监管系统规划发展委员会任职。过渡期满后,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继续在规划委任职,或进入会机关有关部门、监管系统有关单位任职。证监会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为引进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薪酬待遇。 二、专业职位聘任试点工作 为加强证券期货监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适应监管工作要求的专业人才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将在行政处罚委员会(以下简称“处罚委”)开展专业职位聘任试点工作,设置4个副主任审理员职位,并在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内外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报名。副主任审理员职位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3年。 三、证券期货交易所副总经理公开选聘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探索建立选人用人新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为交易所创新发展服务,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面向国内外市场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大型企业,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公开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符合资格条件者按照相应的程序被聘用后,将担任交易所副总经理。(郑晓波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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