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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康:金融业监管不可缺失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29日 06:42 作者 贾壮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2月29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中国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在2012金凤凰金融理财盛典论坛上表示,金融监管是重要一环,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来进行探索,在任何国度和任何时刻,金融业的监管不可缺失。
  刘明康认为,金融业监管不可有重行政处罚轻行政责任的意识,不能到处设置市场准入许可,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力来代替其它的责任,比如说信息的责任、教育培训责任等。
  他认为,金融监管应该是以风险管理为中心,风险管理是金融业的底线。绝对不能以行政权力为中心,更不能以权力自傲。(贾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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