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13日 05:40 |
作者: |
孙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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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保障房建设以及偿还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上海将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分级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监控机制,将上海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实现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全口径管理。 证券时报记者从最新下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中获悉,为了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上海未来将逐渐建立实行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逐步将上海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实现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加快建立和形成管理规范、风险可控、成本合理、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同时,上海还将以开展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试点为契机,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试编政府资产负债表;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体制,分级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监控机制,不断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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