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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规范券商银行驻点销售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07日 05:48 作者 伍泽琳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2月07日证券时报第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伍泽琳
  为规范辖区券商营销人员银行网点驻点营销行为,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日前出台了券商营销人员银行驻点执业行为规范指引。该指引对每家银行网点进驻的券商数目、驻点营销备案、服务留痕等都做了相应的要求。
  自监管部门叫停保险公司在银行网点驻点销售后,“存款变保单”的纠纷明显少了许多,再加上监管部门要求一家银行网点最多只能销售三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银保产品的销售渠道受到了很大限制。在此之下,一些券商趁机加大了理财销售力度,并导致客户难以辨认银行工作人员与券商驻点人员、券商驻点人员热情营销让客户难以招架等现象频频发生。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在指引中列出了银行驻点人员五项业务的要求,其中包括明确银行驻点机构数量及人员要求,亦即除总行和分行外,一家银行网点每个工作日只允许一家证券经营机构驻点,同时证券机构银行网点驻点营销人员必须是专职从事证券营销业务的证券从业人员。同时,指引还表示,券商必须与所驻点的银行网点签订驻点协议,并分别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对驻点营销人员形象与行为规范作出明确的要求。
  宁波市证券期货业协会表示,银行驻点券商营销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协会将根据《宁波辖区证券营销人员执业备案管理办法》,视情节严重程度不同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罚,并录入备案系统。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银行渠道成为券商经纪业务营销客户的“兵家重地”。“在上海、深圳、广州等竞争激烈的一线城市,近年来券商驻点在各大银行网点的营销业务竞争已进入白热化程度。”上海某券商深圳营业部渠道总监表示。
  事实上,证券行业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全面实行,为银行接纳券商进驻旗下网点开拓客户提供了利益驱动。不过,工商银行深圳某支行内部人士表示,“目前第三方存管业务对银行的直接好处很少,银行主要通过第三方存管业务来引进和绑定客户,从而达到吸引存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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