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07日 05:48 |
作者: |
王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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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600886)今日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投电力有限公司持股52%的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0月与攀枝花高耗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已于2011年末到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整顿电价秩序的通知》精神,二滩水电已于2012年1月1日停止向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和四川川投电冶有限公司直供电。 国投电力称,自2012年1月1日起,二滩水电与攀枝花高耗能公司协议涉及的25亿千瓦时电量全部纳入四川省上网电量范围,原执行直供电价0.1615元/千瓦时的上述电量现执行批复上网电价0.278元/千瓦时,具体按四川省丰枯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 (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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