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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04日 06:43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2月04日证券时报第48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12月被认定为2008年辽宁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5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于2012年2月3日收到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公布辽宁省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结果的通知》(辽科发[2012]4号),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26日(证书编号:GF201121000144,有效期: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1年起公司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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