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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帆:绿大地案出现转折为检察院抗诉叫好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03日 05:31 作者 黄帆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2月03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黄帆
  *ST大地欺诈发行一案,出现了新的转折。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收到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昆明检察院认为,此前昆明官渡区法院判决有错误,原审法院对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应当认定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审审级违法。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如果昆明市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包括审级违法的意见均获法院接受,那么*ST大地案将很可能会移交给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判决结果也很可能会有所不同。对于*ST大地来说,昆明检察院的抗诉可能对*ST大地2011年年报的按时披露和审计意见造成影响,如果未能按期披露年报等,*ST大地甚至可能面临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这对现有的公司股东来说,可能并不希望见到。
  但站在希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上,我们高度赞同检察院作出的抗诉之举。损害资本市场公平、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必须得到严惩。昆明市检察院所作出的抗诉,正是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的一次主动纠偏行为,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这次抗诉本身就值得叫好!
  尽管绿大地公司持续造假时间长、犯罪性质恶劣、非法募集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但去年12月初的法院一审判决却对五名被告人全部缓刑,公司仅被罚款400万元,充满地方保护之嫌。据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监测,判决之后,媒体大哗,舆论均指处罚过轻,无形中降低上市公司的违法犯罪成本,市场后患严重。当时,亦有律师就建议检察院应抗诉。对于如此恶劣的行径,轻判显然是对广大投资者和监管当局的不公,无形中向资本市场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息。
  可喜的是,在抗诉书中,“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重新提及。根据相关法律,该罪采取的是代罚制,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最终按此罪定罪,欺诈案的部分负责人恐难逃实刑。
  上市公司造假行为是A股市场的一大毒瘤,绿大地也并非唯一的个案。除去过去投资者熟知的“蓝田神话”破灭、银广夏案之外,还有一些公司曾因造假被中国证监会稽查或者查处。而反观国外,美国安然在10年前破产,同样是由于在资本市场上财务造假,其审计机构安达信公司同样被重罚50万美元,禁止5年内从事审计业务,并最终因此消失。
  国内外上市公司在面对违法时遭受处罚的后果对比如此鲜明,也折射出国内外市场在制度健全和规则执行上的严重差异。如今,一个被广泛质疑是地方保护典型案例、原本计划“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资本市场大案,再次回到了公平和正义的道路上,给了法律和资本市场制度一个自我救赎的机会。我们希望,整个制度安排中的每个环节,都能如昆明市检察院此次的作为一样,切实承担起自身的一份责任,不让规则流于形式,如此,我们则有望迎来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资本市场。
  (作者系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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