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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正式成立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1日 06:28 作者 郑晓波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1月11日证券时报第1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将研究投资者投诉受理制度,监督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管理和运用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近日正式成立,目前已开展工作。作为证监会内设机构,投保局负责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
  投保局负责人表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强这项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去年5月,中编办批复证监会设立投资者保护局。证监会于2011年12月31日批准了投保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配备。目前,投保局已正式展开工作。
  据该负责人介绍,投保局内设四个处室,主要职责包括:拟订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政策法规;负责对证券期货监管政策制订和执行中对投资者保护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对投资者教育与服务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检查评估;协调推动建立完善投资者服务、教育和保护机制;研究投资者投诉受理制度,推动完善处理流程和运行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办理投资者咨询服务事宜;推动建立完善投资者受侵害权益依法救济制度;按规定监督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管理和运用;组织和参与监管机构间投资者保护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该负责人说,投保局建立之初,起步阶段将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证券期货系统内外的资源,推进投资者保护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一是深入调研,掌握情况;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体制机制;三是继续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四是尽快建立及时、畅通、有效的投资者保护工作信息监测平台和发布机制。
  此外,投保局还将研究推动信息披露更加易得、易懂、易用,加强对各类产品的风险揭示和归类;研究推进落实与多层次市场各类产品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引导投资者审慎评估,理性参与。
  据悉,目前,我国境内股市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市场,仅次于美国、日本;股市投资者数量全球最大,股市开户数约1.65亿户,个人投资者占99.6%,持股市值在1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占80%以上。去年,股票成交量中个人投资者占比在80%以上。
  上述负责人表示,我国仍是一个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专业知识欠缺、风险意识淡薄、风险承受能力不强、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信息获取和专业能力上有天然劣势,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在市场中整体处于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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