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1月05日 07:02 |
作者: |
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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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向南 广汇股份(600256)今日公告,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与中国石化集团签订了《煤制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公司拟将富蕴县开展的煤炭综合开发项目(项目拟在2012年内动工,预计于2015年内投产)所产煤制天然气全部销售给中国石化集团,最大销售量为40亿立方米/年。超出上述最大量的购销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广汇股份表示,中国石化集团已规划建设包括新粤浙管道和新鲁管道在内的两条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在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喀姆斯特矿区拥有的煤炭资源优势,并结合中国石化集团在国内煤制天然气生产、天然气储运设施建设、运行、市场营销方面拥有的丰富经验和资金、技术、人才优势,故签订上述协议,购销起始日暂定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销期限为30年;销售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煤制天然气成本和下游天然气市场价格承受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广汇股份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通知,广汇集团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201.78万股,自2011年10月12日首次增持起已累计增持总股份的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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