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29日 06:28 |
作者: |
建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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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600018)今日公告称,收到上海市国税局、上海市地税局联合下发的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上海市从事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的纳税人,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港集团及上海地区下属公司将遵照执行,并调整与改革试点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公司及上海地区下属公司已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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