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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发布信息披露监管新政策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23日 06:03 作者 徐欢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12月23日证券时报第10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徐欢
  香港交易所日前宣布有关披露监管资讯及交易安排的新政策,以便港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讯息系统(包括披露易网站)运作受阻时,投资者能够从其他渠道得知上市公司必须向交易所呈报的讯息。
  根据修订后的政策,万一披露易网站及现存两个公告板运作受阻,港交所将会启动一个新公告板;如果上市公司在新公告板网址被广泛发布之前,刊发了股价敏感资料公告(业绩公告除外),交易所或会对有关上市公司,实施“停牌半日”政策,以便投资者有充足时间查阅新公告板以及阅览有关上市公司公告。
  如果港交所认为,新公告板网址未能在相关资讯系统服务中断后、首个交易时段开始至少30分钟前被广泛发布,交易所或会要求公布股价敏感资料(业绩除外)的上市公司证券暂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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