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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财经”设套骗取钱财 20人被判刑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9日 06:12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12月09日证券时报第1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初,陕西证监局收到反映“西北财经”设套骗取投资者钱财的信访投诉后高度重视,通过调取工商登记资料、查询银行账户、持续监控网站、电话和现场暗访等一系列措施,摸清基本情况。“西北财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不特定对象电话营销,推荐股票,骗取投资者钱财。“西北财经”诈骗投资者人数众多,遍及全国各地,社会危害严重。
  为及时打击“西北财经”,陕西证监局领导带队亲赴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沟通情况,引起公安部门高度重视。2010年1月12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出动经侦、刑警、巡警等警力60多人,陕西证监局出动15名监管人员,共同组成两个联合行动组,一举捣毁两个窝点,现场抓获作案人员61名,当场收缴作案用电脑9部、电话115部,冻结银行账户7个,查获大量个人电话信息、诈骗“话术”等资料,涉及金额300多万元,受骗人300多人。
  法院审理情况
  为推动“西北财经”案快查、快审、快判,依法严惩犯罪分子,陕西证监局积极发挥证券法律专长,全程参与对涉嫌犯罪分子的连夜审讯和行为性质认定讨论分析,并配合公安部门远赴重庆追捕幕后犯罪嫌疑人。同时,陕西证监局及时出具了“西北财经”案性质认定书面意见,为公安部门向检察院移送案件和检察院认定该案诈骗犯罪事实提供重要支持。
  2010年1月13日,“西北财经”涉案19人因涉嫌诈骗罪被西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9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1年2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8月31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做出正式判决。温云华等20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到1年零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0万元到3000元不等。
  案件启示
  “西北财经”案的判决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警示了投资者远离非法证券电信诈骗活动。“西北财经”案成功宣判,体现了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联合打击非法证券电信诈骗活动卓有成效,标志着以推荐股票、推销炒股软件为幌子骗取钱财的非法证券活动能够以诈骗罪定罪量刑,对持续深入推进打非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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