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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监管力度 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8日 05:47 作者 徐涛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12月08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项俊波履新保监会主席后首次打破“静默”: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证券时报记者 徐涛
  在上任的第38天,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终于打破了“静默”。
  在昨日保监会召开的“保险消费者座谈会”上,项俊波表示,保险消费者是保险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保险监管的天职;保监会将继续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项俊波说,能否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消费者相对保险公司而言,处于弱势地位,一个社会,只有保护好弱势群体的利益,社会才能够和谐发展。
  “当前,世界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都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我们更应该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保险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说,只有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办消费者所需,保险监管工作才能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
  项俊波表示,今年保监会成立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下一步,要完善制度机制,整合监管资源,改进监管方式,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就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制度机制建设,项俊波强调,要加强制度创新,抓紧完善制度框架;逐步建立保险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消费者利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涵盖销售、承保、回访、理赔等各个环节的服务标准等。
  “加大保险监管工作力度,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他说,要继续加强产品监管,确保保险条款内容的公平性和合法性;要加强透明度监管,解决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要严厉查处和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另外,还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坚决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项俊波特别强调,要抓好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同时,保监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正在考虑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对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我们将认真研究来自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保险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力争做到让保险消费者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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