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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立法严惩新楼违规销售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30日 06:10 作者 吕锦明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第4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违规人员最高可判监7年罚款500万港元
  证券时报记者 吕锦明
  香港特区政府29日早上公布了规管一手物业销售的立法建议,将涉及失实、误导性或以虚假数据进行销售等严重违规行为列为刑事罪行,最高刑罚可被判监禁7年及罚款500万港元。
  据悉,本次公布的一手楼销售规管建议将涵盖香港所有一手物业,包括现楼、楼花和旧租契项目,监管部门将会以“白纸草案”的形式向公众咨询两个月。
  香港规管一手楼销售法例督导委员会表示,有关建议的罚则有轻重之分,即:如果发展商有严重违规行为,将被列为刑事罪行,涉事发展商的高层、董事、经理以至秘书,最高可被判监禁7年及罚款500万港元;违规行为对准买家有直接影响且带来潜在财务损失的,涉事人员可被判罚50万至100万港元;属于轻微规章性过失(例如售楼书内无建筑图则、未在规定时限向监管部门提交售楼说明等),将被处以罚款10万港元。
  另外,该项立法建议还明确,发展商在推售楼盘的广告内可附有图画、图像、绘图或素描,以显示发展项目或其周边地区的情况,但需要刊发指定声明。
  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强调,一手楼销售规管建议中指明,任何人在销售时触犯法例都要负上责任,这不仅包括代理公司在内的前线销售人员,还包括发展商的高级职员。她表示,港府对有关建议草案非常重视,将以优先次序研究有关草案,不论楼市是高是低,都力求能提高一手楼盘销售的透明度,并希望能就此尽快立法。
  郑汝桦透露,该局近期将会约见多个相关机构,包括香港律师会、测量师学会、建筑师学会、消费者委员会、香港地产建设商会以及各个地产代理组织,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反馈,并会向公众进行两场咨询。
  长江实业执行董事赵国雄昨日表示,预期香港发展商将会支持政府的一手楼规管制度,因为可以给买家提供更多的信息,增加交易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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