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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堵应有疏产权市场法律边界亟待明确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21日 05:40 作者 孙玉;陆星兆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11月21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孙玉 陆星兆
  针对国务院日前提出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决定,国内几家具有代表性的产权交易机构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应当从国家层面明确统一监管的内容和制度,从法律层面明确产权市场的边界及其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作用,“有堵有疏”,为产权市场发展做出长期规划。
  上海在规范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中先行一步,经过数月的密集整改,上海原13家市场中,上海石油、上海大宗农产品、上海大宗钢铁、钢之源4家确认为符合有关要求,另外9家停止交易或继续整改。
  南方某大型省级产权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认为,“此次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有助于确认产权交易所的合法地位,未来也应该从国家层面、政策层面,对产权交易所的地位进行确认。”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各地成立了大量的交易所,从事各类非国有资产的文化产权、金融产品交易,并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尝试,反而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应该对这个混乱局面进行清理整顿,并从国家层面进行统一的监管。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涌现出的各种交易品种,表面上看交易活跃,但实际上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并没有起到推进和支持作用,是“投机”而非“投资”。因此,他建议,产权市场应当有统一的监管和规划,要有针对性,要对产权交易模式进行规范,为新兴市场主体提供有益服务,并使监管主体到位、疏导方向明确,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市场建设。
  “在产权市场建设方面,应当做到‘有堵有疏’。”该负责人认为,“眼下来看,产权市场仍然是一个分割的市场,一个品种就能成立一个交易所,造成了资源浪费,也造成了监管混乱。”他认为,应当由国家层面出台长期的计划,明确监管机构、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等,明确产权市场的边界和定位、地位。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总裁马志春说,“从国家层面清理整顿产权市场是件好事情,是产权市场走向规范的过程。我们非常关心政策的内容,因为这将直接决定产权交易市场未来走向。”
  “在整顿过程中,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明确。”马志春表示,第一是规范内容。长期以来,产权市场的发展一直是在1998年国务院10号文“三不”(不得拆细、不得连续、不得标准化)的原则指导下进行的。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原有的规定无法解决目前出现的新问题,产权市场迫切需要政策进一步细化;第二是明确监管机构和职能。目前各个省、市、自治区对产权市场的监管界限都并不清晰,监管的内容是什么、违规后如何处置等都亟需从国家层面作出更细致的规定;第三是呼吁国家从法律层面上给予产权市场以明确的定位,包括产权交易的边界、产权交易所的地位、产权市场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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