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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垄断 或遭巨额罚款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0日 06:06 作者 周荣祥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11月10日证券时报第1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这将是反垄断法生效以来首件涉及大型企业的反垄断案;两公司股票盘中大幅波动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昨天表示,发展改革委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预计很快将会出台查处结果。
  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两家电信公司宽带业务占全国的90%,已经形成垄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将是我国反垄断法2008年生效以来国家查处的第一件涉及大型企业的反垄断案。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认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企业将被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的1%-10%的罚款。
  李青透露,已基本查明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两家企业共占有2/3以上的市场份额。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给出高价,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则优惠一些,形成价格歧视。
  发改委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垄断导致互联网接入领域没有实现充分互联互通,如果互联网接入领域实现完全竞争,消费者上网价格将下降27%~38%,上网费用将节约100亿~150亿元。
  据介绍,中国电信互联网收入一年大约500亿元,中国联通一年大约不到300亿元,如果最终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将因此遭到数亿至数十亿元的罚款。
  针对此消息,两家公司相关负责人均以不知情、尚无统一口径对外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舒华英指出,与调查是否垄断相比,发改委更应该修正政策开放市场,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他认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所处的“市场支配地位”主要是政策使然,相关部门应该开放固网宽带业务,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同时,允许民营资本和大型互联网公司进入电信行业,并从宽带战略的高度考虑我国信息发展的整体战略。
  该消息直接左右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股票市场上的表现。昨日午间消息披露后,在沪上市的中国联通股票午市两波跳水,盘中一度下跌7.64%,后跌幅有所收窄,收于5.47元,下挫2.84%;在香港上市的中国联通股价午后开盘一度呈现断崖式下跌,从早市上涨2.85%迅速探至下跌3.71%,此后逐渐震荡回升至红盘之上,终盘时仍保有2.48%的涨幅;在港上市的中国电信走势与中国联通相类,前市收盘时涨幅达2.69%,但最终以下跌0.41%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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