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10日 06:06 |
作者: |
伍泽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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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今日公告称,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该公司面向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的300亿元次级定期债务已发行完毕。 公告显示,中国人寿此次次级债的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期限全部为10年,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5.5%,在第5年末该公司具有赎回权。倘若该公司在第5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后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7.5%。 中国人寿表示,此次次级债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批准,充实该公司附属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伍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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