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26日 09: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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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辖区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的监管,北京证监局从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和拟上市公司情况变化的需要出发,总结以往辅导监管工作经验,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试行)》,拟定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指引》对北京辖区辅导备案登记、辅导过程、辅导验收及后续事项的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了备案公示制度,就辅导对象备案登记情况进行公示,并公布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辅导期限加以明确,除特殊情况外,至少应为3个月;同时为保证辅导工作质量,加强辅导验收工作,采取察看现场、约见谈话等方式,并组织书面闭卷考试,对接受辅导人员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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