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17日 05:44 |
作者: |
李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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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电力(600644)获悉,乐山市人民政府和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了《关于加快推进乐山“两化”互动、促进乐山更快更好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乐山市人民政府拟将5%至10%的国有股份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在股份转让获得有关审批部门批复后,适时启动乐山电力再融资,收购整合乐山地方电力资产和推动乐山电力电网升级。 乐山电力称,上述协议系二者之间达成的意向性协议,是政府和股东层面的意思表述。(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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