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23日 06:10 |
作者: |
徐婧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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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徐婧婧 上海梅林(600073)对王天伦兄弟的诉讼案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据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0年11月和2011年5月对该案进行了判决,要求被告王天伦、王东明向原告上海梅林支付7506万元。9月21日,公司已得到执行款2867万元,其余款项也在执行过程中。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梅林于2008年9月与王天伦、王东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8650万元收购重庆今普51%股权,且王氏兄弟共同向上海梅林承诺,如实际盈利数不足盈利预测数,则给予差额现金补偿。2009年王天伦因涉黑被立案调查,受此影响重庆今普出现亏损。上海梅林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和股东利益,通过法律诉讼,要求王天伦返赔偿上海梅林相关权益损失,其中包括对今普盈利不足的补偿款,金额达7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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