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17日 06:36 |
作者: |
许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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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商务部公布了对欧盟马铃薯淀粉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终裁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补贴,中国国内马铃薯淀粉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裁定,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时,需依据本案确定的从价补贴率向海关提供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其中,欧盟应诉公司的从价补贴率为7.5%~12.4%,未应诉公司的从价补贴率为12.4%。 本案是中国首次对欧盟进口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中国调查机关在调查过程中遵守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坚持公正合理、程序正当和透明度等原则,依照法律和事实作出最终裁定。(许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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