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17日 06:36 |
作者: |
郑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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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分级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优秀事务所分为三个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据悉,对综合评价等级较高的事务所,中注协将适当减少检查频率,并在做大做强、专家推荐、人才培养等方面采取适当鼓励措施和政策倾斜。 征求意见稿明确,事务所自愿申请参加分级评价。分所不独立申请参加分级评价,事务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分级评价:未持续达到规定的设立条件;未按时履行会员义务;三年内事务所因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暂停业务等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三年内事务所受到中注协或省级注协公开谴责;因故终止经营;中注协认定不能参加分级评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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