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10日 07:14 |
作者: |
周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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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周宇 发改委和科技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称,将积极推进大型民营企业发展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研发机构。 《意见》称,国家和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要加大向大型民营企业的倾斜力度。要引导大型民营企业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同时,推进大型民营企业发展综合性研发机构。 此外,鼓励有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自建技术(开发)中心。各地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和需求,积极探索设立专项资金,吸引和带动社会投资,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自建技术(开发)中心,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根据《意见》,我国将促进国家和地方公共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开放。要充分利用公共创新资源的研究实验条件和人力资源优势,针对民营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和问题,开展联合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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