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26日 07:38 |
作者: |
建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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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建业 ST珠江(000505)今日公告称,公司与郑州鑫利源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决定终止双方于2011年1月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并于9月30日前收回全部5000万元股权投资款,公司将因此增加利润约600万元。 今年年初,ST珠江与鑫利源签订股权收购协议,ST珠江出资5000万元收购鑫利源持有的北京鑫垚金地加油站有限公司40%的股权。协议签署后公司向鑫利源公司一次性足额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5000万元,并着手与鑫利源公司就上述协议内容的具体落实,以及北京鑫垚金地加油站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展开了计划、实施等工作。 在此过程中,北京中福石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宣称鑫利源曾于2010年5月与其签订了《租赁经营合同》,由中福石油租赁北京鑫垚的资产及其经营收益权,且在租赁期间中福石油享有鑫利源对北京鑫垚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中福石油表示愿以5000万元的同等价格受让北京鑫垚40%股权,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为了避免公司陷入法律诉讼的风险以及相互竞价造成的高成本投入,经与鑫利源协商达成一致,ST珠江决定终止与鑫利源的收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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