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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险业参与新农合补充医疗保险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04日 05:45 作者 徐涛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7月04日证券时报第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自2010年以来,福建保险业接受三明市政府委托,托管全市12个区县的新农合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工作。该市新农合高额补充医疗保险的参合费标准为5元/人,保障参合农民1891万人,参合费共计9491万元,参合农民年度内实际受益的赔付金额最高为20万元。(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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