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23日 05:43 |
作者: |
李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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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年前的股权转让交割完成,SST华新(000010)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宋廉与曹永红变更为刘德明和曹永红。新的实际控制人表示,未来12个月内不会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也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2009年12月2日,SST华新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宋廉与刘德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宋廉将持有的成都金博宏56%股权转让给刘德明,通过协商,协议转让价格为1683.4万元。由于SST华新当时正接受证监会深圳稽查局的立案调查,上述股权转让暂时搁置。 2011年5月,SST华新收到证监会深圳稽查局复函,稽查局已完成对SST华新的立案调查工作,其初步审理,未发现存在关联方占用问题。所以现重新公布刘德明与宋廉的权益变动报告。 在完成此次权益变动后,刘德明将成为成都金博宏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而成都金博宏持有SST华新的控股股东华润丰公司23%的股权。曹永红持有华润丰公司14%的股权,为华润丰公司最大的自然人股东;深圳市中经信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丰公司16%的股权,2005年12月深圳市中经信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授权委托书,委托曹永红行使其持有的华润丰公司股权。因此刘德明和曹永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4.07%的股份,共同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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