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16日 06:02 |
作者: |
周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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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周宇 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日前会同铁道部等部门召开全国电煤合同履行检查工作会议表示,各地区、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电煤合同履行的检查和考核,督促产运需各方增强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价格和交货期限等全面履行电煤合同。 会议强调,对前期尚未兑现的重点电煤检查合同,有关煤炭企业要按照前欠后补的原则,尽快将亏欠的数量补齐,在今后的发运中尽量做到均衡供应,全部兑现。有关地方政府要坚决废止限制煤炭外运等干扰正常煤炭运销秩序的错误做法,不得分割市场,省内省外电煤发运应一视同仁。电力企业要克服资金紧张困难,加大煤炭采购力度,及时支付煤款,力争不再形成新的拖欠。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有关方面要按照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增加有效供给与推进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坚持保障重点与抑制不合理需求、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相结合,坚持企业内部挖潜和必要的政策支持相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切实保障迎峰度夏期间电煤平稳有序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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