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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确定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退税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23日 05:23 作者 孙玉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5月23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上海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进行退税的试点工作目前已经确定,对注册在上海的保险公司、保险机构从事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也都将可以免征营业税。上周六,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在陆家嘴论坛间隙作出上述表示。
  (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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