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06日 06:11 |
作者: |
郑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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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财政部、农业部召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动员部置会,对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进行动员和部署,以推动草原生态加快恢复和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性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等方面,支持上述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据介绍,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36亿元,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测算标准对禁牧牧民给予禁牧补助;按照每年每亩1.5元的测算标准对未超载的牧民给予草畜平衡奖励;按照每年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牧草良种补贴;按照每年每户500元的标准对牧民生产用柴油、饲草料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进一步扩大畜牧良种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对工作突出、成效显着的省份给予绩效考核奖励。(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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