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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新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26日 06:27 作者 周宇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4月26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新目录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
  证券时报记者 周宇
  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新目录维持《目录(2005年本)》分类不变,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经修订,新目录条目共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发改委称,新目录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
  发改委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目录(2005年本)》中相当数量的条目已不适应发展要求,譬如,鼓励类的相当部分条目已难以体现产业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的要求以及现行《目录》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节能减排要求差距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技术的新要求等。
  据介绍,《目录(2005年本)》条目共1384条,其中鼓励类721条,限制类234条,淘汰类429条;此次修订过程中,鼓励类删除175条,新增413条;限制类删除70条,调整到淘汰类12条,新增85条;淘汰类删除157条,新增189条。
  其中,新目录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发改委称,为体现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在装备、汽车、船舶门类中,新增了重大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速精密轴承、轨道车辆交流牵引传动系统、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以及海洋工程专用作业船和海洋工程装备的条目;在纺织门类中,在高新技术纤维及应用条目的表述上明确提出鼓励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环保工艺的生物质纤维产业化、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以及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和生产。
  发改委指出,新目录力求全面反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方向内容。譬如,鼓励类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其中新增的“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类,共有35个条目,涵盖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装备和救援服务的主要领域。
  据介绍,新目录还更加注重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以及更加注重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发改委表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强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体系,增强产业政策的执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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