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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以总体税负视角看个税调整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18日 06:33 作者 冯海宁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4月18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过多次测算、修订,将在4月20至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上进行初审。如顺利通过,将于6月底进行二审,二审获通过则最快于下半年颁布实施。
  另据媒体披露,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预计将会调整为3000元,税率结构调整为7级累进税率,将有超过九成的个税纳税人税负减少,极少数高收入者税负适度提高。再据新华网报道,记者17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于近日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
  这三条消息集中揭示了个税调整和监管现状:修改后的个税法估计下半年实施;个税起征点预计在3000元,9成人将减轻税负;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以防止偷漏税。显而易见,这三条消息披露的内容,都是顺应民意之举,值得肯定。
  不过,仍然要说此次调整个税意义有限。因为这次个税调整之后,仍旧是分类所得税制,而不是综合所得税制,距离税制公平还有距离;更重要的是,调整个税要综合考虑公民实际税负,眼睛不能只盯着个税,但从各种报道来看,似乎是盯着个税来调整个税。
  在我看来,调整个税不仅要看直接的个税税负,还要看各种间接税负。如果不考虑间接税负,调整个税为民减负的意义就很有限。这是因为,在个税之外,公民还承担着繁杂而沉重的间接税费。有学者透露:间接税是个税的8倍。可见,只调个税减轻不了多少负担。
  因此,在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时,该测算的不仅是个税调整之后,公民减轻了多少税负,政府减少了多少税收;还应该测算公众承担的间接税负,看看间接税负能否调整,如果间接税负暂不调整,就要考虑进一步减轻个税税负。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0%,其中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4%。这是居民生活压力大增的折射。而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达到2038亿元,同比增长37%,而同期,城乡居民名义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20%。政府个税收入增长相比居民名义收入增长明显过快。
  也就是说,这些权威数据一方面显示物价上涨背景下居民生活负担加重;另一方面,个税收入数据又显示居民税负过重。换言之,居民同时承担了多重压力:物价压力、个税税负压力、间接税税负压力以及其他经济压力。
  所以,这轮个税调整需要通盘考虑,既要考虑到物价上涨趋势、全球性通货膨胀等因素,还要考虑到公民身上的各种间接税负以及各种乱收费,不能过多考虑政府税收的减少。我以为,这次个税调整最好事前征求民意,让个税调整有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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