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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提“降”房控目标还需细化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31日 07:22 作者 张达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3月31日证券时报第1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在各地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涨”声一片、被指为“涨价目标”时,北京踩点儿提出的“稳中有降”的调控目标着实让人眼前一亮、直指人心。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不仅成为全国第一个喊“降”的城市,而且还首次明确了调控目标所指的是新建普通住房价格,并采取了分类调控的办法。
  此前已公布的调控目标针对的多指“新建住房价格”,这个“住房”指标比较含糊,是单指商品房还是包括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中是否包括高端住房等都不得而知。如果包括高端住房,那么其热销将使商品房价迅速上涨,反之将下跌;如果动迁配套房或经济适用房也纳入其中,或者保障性住房一并包括在内,那么这类住房供应比例的提高将拉低房价,从而达到控制平均房价上涨的目标。提出这样的调控内容不明确的指标,给了地方政府更多操作空间。
  相较而言,北京的房价调控目标则更加明确。北京要调控的是“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是指住宅小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其中以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为主,包括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并且涉及“稳”和“降”两个方面,不仅要通过保供应将价格稳定在去年的水平,还要对去年以来价格过高或上涨过快的区域和项目严格调控,使其价格回落到合理区间。
  由此看来,北京这次调控重点是刚性自住和改善性需求集中的普通住房市场,似乎大户型、低密度、高档房等非普通住房不在调控之列,这也体现了保障归保障、市场归市场的调控思路,也是未来“双轨制”的一种体现。
  之所以大多数已出台的调控目标不够明确,归根结底是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结果。如果调控目标定的房价涨幅太小或者下跌,就会影响到开发商的买地热情,进而影响当地的土地财政。因此,各地在制定调控目标时都非常谨慎,既要迎合中央政府,又要考虑目标年底要兑现,否则会被问责,同时也尽量减少对土地财政的影响。
  北京首开降价先河并且细化的调控目标,对全国房控目标的制定来说是个表率,也给其他城市重新审核提供一个参考。
  另外,需要明确,不应把房地产调控的目光单纯盯着降房价上,从长远来看,增加土地供给、切实改善供给结构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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