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5日 07:59 |
作者: |
游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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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昨日发布公告,决定将燃料油期货标准合约从每手10吨修订为每手50吨,交割单位从10手(100吨)修订为50吨。 修订后的燃料油期货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修订自FU1202合约开始执行。自即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为燃料油合约及实施细则修订的过渡期。已上市的合约,仍执行原规则,FU1202合约及后续合约挂牌上市后,执行新规则。 为确保铜、铝、锌、天然橡胶、燃料油和黄金等6个品种自然人临近交割期允许交易截止点新旧规则平稳交替,相关修订中与自然人允许交易截止点相关调整自各相关品种2011年7月份合约开始实施。 此外,上期所还决定将燃料油期货合约手续费收取标准从原来“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金)”调整为“按照合约价值的万分之零点五收取”,自2011年1月17日起实施。(游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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